辞职说不给工资合法吗
我最近辞职了,但是公司说不给我工资。我在公司一直认真工作,按时完成任务,也没有违反什么规定。我就想知道公司这么做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拿到工资的权益,是去协商还是直接走法律程序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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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说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首先来解释一下工资的支付规定相关法律概念,工资就是劳动者通过劳动所应获得的报酬,用人单位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明确,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就意味着,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在离职时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工资。 员工离职前正常上班的基本工资、加班费等都属于正常工资范畴,用人单位必须发放。如果员工有没休的年假,一般也能拿到相应的工资补偿。要是员工的绩效奖金跟干完的工作周期有关,同样应该拿到对应的绩效奖金。此外,在某些情况下,要是员工因为公司的原因辞职,还可能有权拿到经济赔偿。 比如,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导致员工辞职的,员工就可能获得经济补偿。 如果遇到辞职后公司不给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其按时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其督促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劳动者的工资权益受法律保护,遇到问题要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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