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与社保只算基本工资合理吗?
我发现公司在计算工资和缴纳社保时,只按照基本工资来算,其他补贴、奖金之类的都没算进去。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理,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想知道公司这样的计算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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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工资与社保是否只算基本工资这个问题时,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工资,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它不仅仅包含基本工资,像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都属于工资的范畴。 而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这意味着社保缴纳应该以职工的全部工资收入为依据,而不是仅仅看基本工资。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六个部分组成。同时,《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这里提到的“工资总额”和“本人工资”,都明确涵盖了职工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并非单指基本工资。 所以,公司只按照基本工资来计算工资和缴纳社保的做法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这种行为会导致职工社保缴纳基数降低,进而影响职工未来的社保待遇,比如养老金的领取金额可能会减少。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规定调整社保缴费基数。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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