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让我要工资时先撤诉,这合理吗?
我因为老板拖欠工资起诉了他,现在老板找我,说让我先撤诉,然后就把工资给我。我有点担心撤诉后他又不给钱了,可又怕不按他说的做工资更没着落。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他让我先撤诉合理吗?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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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看,老板要求你先撤诉再支付工资这种做法,本身并没有绝对的合理或不合理,需要从不同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撤诉的概念。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你作为起诉方,主动放弃这次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也就是说,你虽然有申请撤诉的权利,但最终是否能撤诉成功,要由法院来决定。 对于老板提出先撤诉再支付工资的要求,存在一定风险。如果你先撤诉了,而老板之后又不履行支付工资的承诺,那么你可能会陷入比较被动的局面。因为一旦撤诉,你之前的诉讼程序就结束了。如果老板不支付工资,你想要再次维权,就需要重新起诉,这不仅会增加你的时间和精力成本,还可能因为一些证据的时效性等问题,给维权带来困难。 在这种情况下,比较稳妥的做法是,你可以和老板协商,通过法院达成调解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样一来,如果老板不按照调解协议支付工资,你可以直接依据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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