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超过八小时是否违反劳动法?
我每天上班时间都超过八小时,感觉特别累。我想知道这种上班超过八小时的情况,公司是不是违反劳动法了呢?我能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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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超过八小时是否违反劳动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这是一个基本的工时标准。一般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天工作超过八小时,就超出了法定的正常工作时间。 不过,法律也并非完全禁止超过八小时的工作安排。《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也就是说,在符合一定程序和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加班。 同时,对于加班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经过协商,擅自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工作超过八小时,且没有支付相应的加班费,那么就违反了劳动法。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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