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子买卖给子女,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父母把他们的房子以买卖形式过户给我了,我现在已婚,不太清楚这房子算不算我和我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要是算共同财产,以后万一有啥问题处理起来就麻烦了。我就想弄明白这房子的归属,求懂法律的朋友给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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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这些财产通常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不过,也有特殊情况。 如果父母在将房子买卖给子女时,没有特别说明该房子只归子女一方所有,并且是在子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完成买卖过户的,那么这套房子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法律默认是夫妻共同拥有的。 但要是父母在买卖过程中,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表示该房子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比如签订赠与合同并注明房子仅归子女个人,与配偶无关,那么即使房子是在婚姻期间过户到子女名下,也会被认定为子女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判断父母买卖给子女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有明确的约定表明房子只归子女一方。如果没有相关约定,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约定,则按照约定来确定房子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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