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合同算劳动合同吗
我找了份新工作,公司说先签个试用期合同,等试用期过了再签正式劳动合同。我就有点疑惑,这个试用期合同能算劳动合同吗?要是不算,会不会对我的权益有影响?我想了解下试用期合同到底和正式劳动合同是什么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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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合同算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用来确定双方关系,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的一份协议。当劳动者按照这份协议加入用人单位后,就要遵守单位的各种规定,而用人单位也要按照约定给劳动者发工资、提供劳动条件等。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意味着,如果单位只和您签了试用期合同,那么这个所谓的“试用期”实际上就是劳动合同期限。 很多企业为了占据主动,只和试用期员工签“试用期合同”,或者不签任何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即便没签正式劳动合同,但只要劳动者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就会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受到法律保护。要是企业想终止这种事实劳动关系,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且依法给予补偿。 所以,试用期合同本质上就是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也享有很多权益,比如获得劳动保护、按时拿到工资等。用人单位同样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像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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