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是否算辞退?
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员工,最近用工单位把我退回了劳务派遣公司。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算不算是被辞退,这关系到我的权益,比如经济补偿之类的。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到底算不算辞退呢?
展开


要判断将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是否算辞退,需要先明确“退回”和“辞退”在法律上的不同含义。 “退回”指的是用工单位将派遣员工送回劳务派遣公司的行为。而“辞退”通常是指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当出现这些情况时,用工单位将员工退回,并不等同于劳务派遣公司辞退员工。 若劳务派遣公司因为员工被退回,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才构成辞退。比如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务派遣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就是辞退。但如果只是用工单位按规定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在没有法定理由的情况下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所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不一定算辞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