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派遣是否合法?


逆向派遣,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本来已经有了劳动者,却通过一些手段,让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合同,再以派遣的形式回到原岗位工作。这种行为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合法的,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逆向派遣往往是用人单位为了规避自身责任,将本应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转为劳务派遣工,这可能不符合劳务派遣的法定适用范围。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逆向派遣中,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胁迫劳动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情况,那么这份合同是可以被认定为无效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逆向派遣还可能涉及到用人单位逃避缴纳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补偿等责任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逆向派遣导致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受到损害,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 总之,逆向派遣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如果遇到逆向派遣的情况,应当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