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辞职工伤赔偿有哪些?
我受了工伤,但还不想辞职,想继续在现在的单位工作。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获得哪些工伤赔偿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的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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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辞工的情况下,工伤赔偿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工伤去看病、买药、住院等这些合理的费用,只要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出。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依据该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意味着在你因为工伤不能正常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单位要按照你原来的工资待遇,每个月按时给你发工资。 再者是生活护理费。如果工伤导致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不同,也有相应的护理费赔偿。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另外,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你的工伤达到了一定的伤残等级,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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