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不辞职可以领取哪些补偿?

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被认定为工伤,但是我还想继续在这个公司干下去,不想辞职。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领取到哪些补偿呢?想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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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发生工伤后不辞职,是可以领取一些补偿的。 首先是医疗费用赔偿。因为工伤去治疗产生的费用,像挂号费、住院费、医药费等,只要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这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能得到合理的治疗。依据是相关工伤保险规定。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因工伤需要停工接受治疗的这段时间内,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是不会变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有特殊情况,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也不能超过12 个月。简单来说,就是工伤治疗期间,职工的收入基本不受影响。这一规定出自《工伤保险条例》。 还有辅助器具费用。要是工伤职工因为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比如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另外,住院伙食补助费也是一项补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帮助职工解决住院期间的吃饭问题。 对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形成的基金,用于支付工伤职工的各项待遇。 停工留薪期:就是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负责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的组织,判断职工因工伤造成的劳动能力受损程度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职工给予的一次性补偿,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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