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后工资是否应立即给付?
我被公司辞退了,公司说要按照正常发薪日给我结算工资。但我觉得既然已经辞退我了,就应该马上把工资给我。我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被辞退后工资是不是必须立即给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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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者被辞退的情况下,工资是否应立即给付,这涉及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以及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履行。 从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当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双方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当立即结算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按照其既定的工资发放周期来支付工资。但这种做法并不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工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可能受到侵害。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立即支付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及时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追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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