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休是否符合劳动法?
我现在工作是单休,感觉休息时间太少了,不知道公司这样安排合不合法。我想了解下,按照劳动法规定,单休这种情况到底符不符合法律要求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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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休是否符合劳动法,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我们先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这两条法律为我们判断单休是否合法提供了依据。
如果用人单位实行单休制,但劳动者每周的工作时间没有超过四十四小时,而且保证了劳动者每周至少能休息一天,那么这种单休安排在工时方面是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例如,公司安排员工周一至周六上班,每天工作7小时,这样一周工作时长为42小时,既保证了单休,也未超过法定的每周工作时长上限,是合法的。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实行单休制,却让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超过了四十四小时,且没有依法支付加班费,那么这种单休安排就违反了劳动法。比如,公司要求员工周一至周六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时长达到48小时,超出了法定的44小时标准,同时又没有给员工支付超出工时部分的加班费,这就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情况会有所不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应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