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突发疾病是否算工伤?
我在工作的时候突然犯了病,现在正在医院治疗。我想知道像我这种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的情况,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啊?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也不知道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算工伤,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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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突发疾病是否算工伤,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上的职业病。对于工作中突发疾病的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也就是说,如果在工作的时候突然发病,并且当场死亡,或者虽然经过抢救,但在发病后的48小时内没抢救过来死亡的,这种情况就会被当作工伤来处理。 举个例子,老张在上班的时候突然晕倒,被紧急送往医院,结果在送到医院后的40小时内就去世了,这种情况下老张的情况就视同工伤。但是,如果超过了48小时才死亡,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了。比如老李在工作中发病,经过医院全力抢救,坚持到了第50个小时才去世,这种情况就不符合上述视同工伤的条件。 另外,如果工作中突发疾病,但是经过治疗后病情稳定,没有死亡,这种情况通常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不过,如果突发的疾病是职业病,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患职业病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例如,长期在粉尘环境下工作的工人患上了尘肺病,经过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后,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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