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我在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了,现在很担心这到底算不算工伤。我也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能不能得到工伤的认定,能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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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是否算工伤,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有两个关键要素,一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就是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工作岗位”是指职工日常履行工作职责所在的岗位。二是“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也就是说,如果突发疾病后没有死亡,或者超过48小时才死亡的,一般不视同工伤。例如,张三在上班期间突然晕倒,被紧急送往医院,经抢救在48小时内死亡,这种情况就视同工伤。 其次,如果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但没有死亡或者超过48小时死亡,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过,职工可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单位也应该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职工一定的医疗期。比如李四在工作时突发疾病,经过治疗后康复,且没有在48小时内死亡,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但他可以走医保报销相关费用。 所以,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是否算工伤,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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