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内被辞退有赔偿吗


试用期三个月内被辞退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劳动者主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需要向用人单位赔偿。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权利。 要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劳动者,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赔偿的。这里所说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得有明确的标准,并且要有证据表明劳动者不符合这些标准。比如说,招聘时明确要求具备某种专业技能,而劳动者经过考核明显不具备该技能,或者工作能力明显达不到岗位要求等情况。 但要是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将其辞退,那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由于您在试用期不满六个月,如果是违法辞退,单位应支付您半个月工资标准的二倍作为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所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辞退您,是需要向您说明理由的。 相关概念: 录用条件:指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明确提出的,对于员工在知识、技能、能力、品德等方面的要求和标准,用来判断员工是否符合岗位需求。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在没有法律依据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条件等情况下,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金额,通常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