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三天是否算自动离职?
我在公司上班,最近因为家里突发急事,没来得及请假就旷工了三天。现在公司说我旷工三天算自 动离职,要解除劳动合同。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旷工三天真的就算自动离职吗?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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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三天是否算自动离职,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自动离职”这个概念。自动离职指的是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它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说,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旷工多少天算自动离职。不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并且该规章制度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同时已经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那么在劳动者旷工三天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规章制度以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是具有一定合法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