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培训期和试用期是一回事吗?

我找了份新工作,公司说有培训期,之后还有试用期。我不太明白,这培训期和试用期到底是不是一样的啊?它们的待遇、时长这些方面有没有区别呢?我想弄清楚自己在这两个阶段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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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培训试用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培训期和试用期不是一回事。首先来解释一下这两个概念。培训期是用人单位为了让员工熟悉岗位工作内容、掌握必要技能而安排的一段学习时间。它的主要目的是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使员工能够更好地适应工作岗位。而试用期则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了解、相互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在试用期内,双方可以进一步了解彼此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做了明确规定。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但是,法律并没有对培训期作出像试用期那样详细的统一规定。培训期的时长、待遇等通常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不过,如果培训涉及专项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在待遇方面,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而培训期的待遇则要看双方的约定,如果是带薪培训,单位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应报酬。 总的来说,培训期和试用期在概念、法律规定以及待遇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劳动者要了解自己在这两个阶段的权益和义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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