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足额缴纳社保算偷税漏税吗?
我所在的公司一直未足额给我缴纳社保,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界定的。我想知道未足额缴纳社保是不是和偷税漏税一样性质呢?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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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足额缴纳社保并不直接等同于偷税漏税,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来了解一下社保和税收的基本概念。社保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共同缴纳社保费用。而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地对社会产品进行的一种分配。 从法律规定来看,未足额缴纳社保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该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而偷税漏税主要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偷税是指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漏税通常是指纳税人无意识地漏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偷税漏税行为,税务机关会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虽然未足额缴纳社保和偷税漏税都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但它们针对的是不同的法律规定和义务主体。社保费用的征收和管理由社保部门负责,而税收的征收和管理由税务部门负责。所以,未足额缴纳社保不能简单地认定为偷税漏税。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如果企业通过虚报工资等手段同时达到少缴社保和少缴税款的目的,那么可能会涉及偷税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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