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侵犯的是公民财产权还是劳动权?
我上班的公司一直拖着工资不发,我就想搞清楚,公司这种拖欠工资的行为,从法律上来说,侵犯的是我的财产权还是劳动权呢?我不太懂这些法律概念,就想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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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财产权和劳动权的概念。财产权简单来说,就是人们对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劳动权则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与社会劳动和领取相应报酬的权利。 当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这一行为同时侵犯了劳动者的财产权和劳动权。从财产权的角度来看,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属于劳动者合法的财产收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使得劳动者无法按时获得这笔财产,实际上就是对劳动者财产权中收益权的侵害。这就好比你把东西卖给别人,对方却一直不给你钱,你的财产就无法正常增加。 从劳动权的角度来说,劳动权包括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拖欠工资的行为,明显违背了这一义务,使得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得不到实现,所以也侵犯了劳动者的劳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些法律条文都为劳动者维护自己的财产权和劳动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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