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班因工作跟人发生争执被打了是否算工伤?

在上班的时候,因为工作上的事情跟同事发生了争执,结果被对方打了。现在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要是算工伤的话后续流程该怎么办,不算工伤的话又有什么别的解决办法,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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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上班因工作跟人发生争执被打了,这种情况有可能算工伤。 首先,咱们来了解一个重要的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3项明确指出,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通俗来讲,就是在上班的时间段里,在工作的地点,因为干工作相关的事儿而遭到暴力伤害,就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不过要认定为工伤,得同时符合几个关键条件。一是要在工作时间内,也就是正常上班打卡到下班打卡这个时间段。二是在工作场所里,像办公室、车间这些工作的地方。三是必须因为履行工作职责才遭受暴力伤害,并且这个履行工作职责和遭受暴力伤害之间得有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比如,因为工作分配任务起了争执被打,这就可能符合;但要是因为之前的私人恩怨,刚好在工作时吵起来然后被打,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了。 另外,如果受害人存在故意挑衅滋事,殴打他人,或者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激怒对方仍然继续而招致受伤的情况,也不认定为工伤。例如,自己先动手打人,然后对方还手导致自己受伤,这就不能算工伤。 要是满足工伤认定条件,用人单位一般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职工自己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就是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对职工受到的伤害是不是属于工伤进行判断确定的一个过程。 统筹地区:一般是指地级市以上行政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按照这个范围来管理工伤保险等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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