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工伤协议是否有效?
我在工作时受了伤,和单位签了工伤协议。但现在我觉得协议里有些条款对我不利,不知道这份签了的工伤协议到底有没有效,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判断它是否有效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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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签了的工伤协议是否有效,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量。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有效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如果签订工伤协议的双方都有能力对协议内容进行理解和决策,是在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并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道德,那么从基本条件上,协议是有可能有效的。 在工伤协议中,如果协议内容涉及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例如协议排除了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这种情况下协议的相关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等。如果协议让劳动者放弃这些法定权益,这显然是不合法的。 另外,如果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导致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受欺诈方、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让协议的效力发生改变。 所以,签了的工伤协议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协议签订的过程、内容等多方面因素,并且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对协议效力存在疑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专业机构来进行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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