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转正不久被辞退该如何获得赔偿?
我刚转正没多久,突然就被公司辞退了,心里特别慌。也不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理,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我具体能获得哪些赔偿,是怎么计算的,有什么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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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转正不久被辞退的赔偿问题,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是无需支付赔偿的。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面辞退员工,这种情况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并且是按照应发工资的标准来计算。 举例来说,如果您刚转正不久,工作还不满六个月,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就是半个月工资,也就是2500元。但如果是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就得支付二倍赔偿金,也就是5000元。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属于非过失性辞退(比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或者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要是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还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 相关概念: 过失性辞退:是指劳动者因存在过错行为,导致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非过失性辞退:是指不是因为劳动者的过错,而是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状况等经济方面的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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