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后单位上诉且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我申请了劳动仲裁,结果对我有利,单位不服上诉了。而且到现在都不给我开离职证明,导致我新工作入职都受影响。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单位这么做是不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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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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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书面证明。它的作用很大,比如能证明劳动者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结束,方便劳动者去办理失业登记、社保转移等手续,也有助于新单位了解劳动者的工作经历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该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劳动仲裁后单位上诉且不开离职证明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一,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告知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有义务开具离职证明,并说明不开具证明给自己造成的困扰,争取协商解决问题。 其二,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要求其及时为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 其三,若因为单位不开具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了实际损害,比如导致无法入职新单位而损失了工资收入等,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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