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有哪些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进行劳动仲裁时,有以下一些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方面**: 首先要进行仲裁申请,当事人需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要围绕劳动关系准确表述“事实与理由”部分,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清楚。并且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若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也可通过合法方式申请协助。 接着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会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于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会自立案之日起七日内按相关规则组成仲裁庭。 之后会进行调查取证,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所以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自身主张的材料。 然后是仲裁调解,在查明争议事实的基础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当事人要理性对待调解,考虑自身实际情况和诉求。 最后是仲裁裁决,仲裁庭开庭裁决,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要按时参加庭审。 **时效方面**: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适用范围方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当事人要确认自己的争议是否在可仲裁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