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和打官司哪个好?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申请劳动仲裁,二是直接去法院打官司。但我不知道这两者哪个更好,想了解下它们各自的优缺点、流程复杂程度、处理时间和成本等方面的情况,好做出合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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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和打官司(即劳动诉讼)都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途径,各有特点,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从性质上来说,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它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居中公断与裁决。而打官司则是通过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是更为正式的司法途径。 从程序的便捷性来讲,劳动仲裁相对简便快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相比之下,法院诉讼程序较为复杂,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一般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还可延长。这意味着劳动仲裁在时间成本上可能更低,能更快地给出处理结果。 从处理结果的效力来看,劳动仲裁作出裁决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都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仲裁裁决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要履行。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经过法院诉讼作出的判决,效力是最高的,具有终局性。一旦生效,必须执行。 从成本方面考虑,劳动仲裁是免费的,而法院诉讼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不过,如果案件涉及金额较大,且劳动者胜诉,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由用人单位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 综上所述,如果您希望快速解决纠纷,节省时间和精力,劳动仲裁可能是较好的选择。但如果您对仲裁结果没有把握,或者希望通过更严格的司法程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那么可以在仲裁后对结果不服时选择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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