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考勤扣款有哪些规定?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制定了很严格的考勤制度,迟到几分钟都要扣钱。我想知道劳动法对于考勤扣款这块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公司这样随意扣钱合不合法呢?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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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劳动法关于考勤扣款的规定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获得的报酬,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克扣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是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利的基本原则。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也指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对于考勤扣款,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迟到、早退等考勤问题进行扣款,需要看这种扣款是否合理合法。如果用人单位的考勤扣款是基于依法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且该规章制度对考勤扣款的标准、情形等有明确规定,同时扣款没有超过合理限度,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被认为是合法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相关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没有依法制定和公示,或者扣款明显不合理、过度,那么这种扣款就可能构成违法克扣工资。 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考勤扣款的情况,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纠正错误。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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