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开除有什么劳动法依据?
我因为酒驾被单位开除了,我不太明白单位这么做合不合理。我想知道依据《劳动法》,单位开除酒驾员工的依据是什么呢?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呢?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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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酒驾在法律上的定义和性质。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驾则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一般情况下,单纯的酒驾可能并不必然导致单位依据《劳动法》将员工开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酒驾而言,如果只是普通酒驾,没有达到醉驾的程度,通常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员工酒驾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且该规章制度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且已经向员工公示,那么单位就有可能依据这条规定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然而,如果是醉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旦员工因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酒驾是否会被开除,需要区分是普通酒驾还是醉驾,同时要看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员工认为单位的开除行为不合理,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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