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无固定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好多年了,听说劳动法里有无固定期限合同这回事,我不太清楚这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我想知道满足什么条件能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签了之后对我有啥好处和限制,公司要是违反相关规定我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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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的“无确定终止时间”,并不是说合同就没有终止的可能了,它只是不像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样有一个明确的到期日期。在符合一定情形下,合同还是会解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首先,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就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比如,小李从2015年开始就在A公司工作,到2025年的时候,他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了,这时小李就有权利向A公司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也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假设某国有企业进行改制,重新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老张在该企业已经连续工作了12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只有8年了,那么企业就应该和老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最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也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例如,小王和B公司先后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前,如果小王不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也没有因为不能胜任工作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况,那么当B公司和小王续订劳动合同时,就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果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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