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续约无固定期限合同有什么规定?


在劳动法领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它并非没有终止时间,而是没有一个明确、具体的到期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一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比如,小李从2015年开始就在A公司工作,到2025年,他已经连续工作满十年了,此时如果他提出续订劳动合同,A公司就应当和他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例如,某国有企业改制,老张在该企业已经连续工作了12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8年,那么在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老张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这里的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是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形,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况。如果劳动者不存在这些情况,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订时,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该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 对于劳动者来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获得更稳定的职业保障,减少失业风险。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用工的灵活性,但也有利于培养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属感,稳定员工队伍。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措施,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