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拆迁中评估评审流程是怎样的?

我家这边要进行征地拆迁了,我不太清楚在这个过程中评估评审是怎么操作的。想知道从开始到结束都有哪些步骤,每个步骤又有什么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了解这些流程对我们被拆迁户来说心里也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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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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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拆迁中,评估评审流程是保障拆迁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的重要环节,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选定评估机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这就好比大家一起选一个信得过的“裁判”来给房子定价。一般在征收决定公告后,房屋征收部门会公布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名单,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协商选择。如果大家意见不统一,就会按照预先确定好的多数决定或者随机选定的方式来确定评估机构。 接着是进行评估委托。房屋征收部门会与选定的评估机构签订书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这就像是给评估机构发了一个“任务单”,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评估机构在接受委托后,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之后进入实地查勘环节。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会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比如,被征收人要配合评估人员进入房屋,介绍房屋的装修、改造等情况。 然后是评估作价。评估机构会根据相关评估办法,选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等,评估机构会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法。评估报告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再之后是评估结果公示与解释。房屋征收部门会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房地产估价师会对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疑问,可以向评估机构提出,评估机构应当作出解释和说明。 最后,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就为被征收人提供了一个“纠错”的机会,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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