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代通知金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在公司上班,最近公司说要辞退我,还提到了代通知金。我不太懂这是啥,也不知道公司给多少才合理。想了解下代通知金具体有哪些法律规定,自己心里好有个底,看看公司有没有亏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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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而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补偿。简单来说,就是公司没提前一个月告诉你要辞退你,就得再多给你一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这里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就是代通知金。代通知金的标准通常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不过,如果劳动者上一个月工资不能反映正常工资水平的,可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此外,代通知金的支付是有前提条件的,必须是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没有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那就不适用代通知金的规定,而是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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