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起诉离婚房子会怎么判?


在男方起诉离婚时,房子的判决要先看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得到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用这些共同财产购买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会看双方能否协商一致。要是能协商好,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分,比如一方要房子,给另一方相应补偿;或者直接卖掉房子分钱等。 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孩子如果一直跟随女方生活,为了保障孩子稳定的居住环境,法院可能会把房子判给女方,然后女方给男方一定补偿。要是男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比如出轨、家暴等,法院也可能会倾向于把房子判给无过错的女方。 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时通常不会进行分割,房子还是归原来的一方。例如,男方在结婚前就全款买好了房子,那这个房子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一般不能要求分割。 另外,如果是婚前一方签订房产合同,并支付了首付款且有银行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情况,首先遵循协议自由原则。要是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房贷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优先考虑保障子女的生活需求,保护女方权益,以及对无过错方给予适当照顾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