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产假回来上班是否可以享受绩效考核奖?
我休完产假回来上班了,公司进行绩效考核评定奖金。我不清楚自己这种休过产假的情况,能不能和其他正常上班的同事一样享受绩效考核奖,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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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休产假回来上班的女职工一般是可以享受绩效考核奖的,这背后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原理。 从法律依据来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里所说的工资,按照通常理解,包括了女职工正常劳动情况下所能获得的各类劳动报酬,绩效考核奖如果是基于员工的整体工作表现,而非单纯出勤情况来评定的,那么它也属于工资的一部分。 从法律原理来说,产假是国家为了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而赋予的法定假期,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履行了生育这一对家庭和社会都有重要意义的职责。因此,不能因为女职工休了产假就剥夺其享受绩效考核奖的权利。不过,如果绩效考核奖的评定标准明确且合理地与员工的实际工作成果、业绩等挂钩,而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确实没有相应的工作产出,可能在考核时会有所体现,但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完全剥夺其获得绩效考核奖的资格。比如,单位以完成项目数量来评定绩效奖金,女职工产假期间未参与项目,在这方面的评分会低,但综合其他因素仍可能获得一定比例的奖金。总之,用人单位应合理考量女职工休产假的情况,公平公正地进行绩效考核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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