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产假带薪休假和生育津贴是否冲突?

我休产假了,单位说给我发产假工资,但又听说有生育津贴。我搞不明白这产假带薪休假和生育津贴是不是只能选一个,二者会不会冲突呀?我就想了解清楚自己能拿到哪些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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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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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带薪休假和生育津贴是否冲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产假带薪休假,就是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标准支付工资,保证女职工在这段不能正常工作的时间里,依然有收入维持生活。而生育津贴呢,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这就意味着,如果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那么生育津贴就相当于产假工资,二者不能同时享受。因为生育津贴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生活,避免女职工获得双重利益。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比较高,她领取的生育津贴数额可能会高于她平时的工资。此时,用人单位就不需要再额外支付产假工资了。反之,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那么用人单位需要补足差额部分。而对于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所以,产假带薪休假和生育津贴本质上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生活,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同时发放,它们之间的关系是相互补充,确保女职工能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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