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的仲裁期限期间及保护期限是怎样的?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经常加班但公司没给加班工资。现在我已经离职了,想去申请仲裁要回加班工资,可又担心过了时间。我想知道加班工资的仲裁期限和保护期限到底是多久,我这种情况还能不能去仲裁呢?
展开


首先来解释一下加班工资仲裁期限和保护期限的概念。仲裁期限指的是劳动者要在一定时间内去申请劳动仲裁,超过这个时间,仲裁机构可能就不受理或者即使受理了也可能因为超过期限而不支持劳动者的诉求。保护期限则是法律对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权利进行保护的时间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加班工资的仲裁来说,如果劳动者在职期间,因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一直在职,不管多久之前的加班工资没给,都可以随时申请仲裁。但一旦离职,就需要在离职之日起一年内去申请仲裁要加班工资。 而关于保护期限,其实和仲裁期限有一定关联。一般在有效的仲裁期限内,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是受法律保护的。只要劳动者能够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存在加班事实以及应得的加班工资数额,在仲裁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就有机会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加班工资。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如加班记录、考勤表、工资条等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