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怀孕后工作三年被公司辞退赔偿金如何计算?

我怀孕后在公司工作了三年,现在公司要辞退我,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赔偿金,是按照什么标准来算的,想了解具体赔偿金额和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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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公司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辞退她,一般情况下属于违法辞退。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应当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你这种怀孕后工作三年的情况里,经济补偿金就是3个月工资,那么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也就是6个月工资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公司还应当支付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赔偿。但从你描述来看,若不存在这些特殊情况,公司就应该按照上述违法辞退的标准来给予你赔偿。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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