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到了不给转正是否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我试用期三个月,现在时间到了公司却不给我转正。我觉得挺不合理的,想了解下这种情况我能不能去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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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试用期到了公司不给转正,员工是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来了解下试用期的概念。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考察、适应的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公司与您约定的试用期符合法律规定,且您在试用期内表现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那么当试用期结束,公司就应该按照约定为您办理转正手续。当公司在试用期结束后不给您转正,可能涉及到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您和公司之间关于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公司应该按照合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公司违反合同约定不给您转正,就属于违约行为。此外,如果公司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绝给您转正,比如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或者考核不公正,这也可能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记录、工作表现证明等,然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法定途径,通过仲裁,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同约定为您办理转正手续,或者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总之,试用期到了公司不给转正,您是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但在申请仲裁前,建议您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尝试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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