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该怎么计算?

我在试用期被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该不该给我补偿金,要是该给的话又该怎么计算。我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看看我的权益有没有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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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如果确实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里的“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负有举证责任,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证据,才可以认定。 但如果单位无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解除劳动关系,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违法解除时,不满六个月的,劳动者能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就按照实际工作月数来计算平均工资。 相关概念: 无过失性辞退:是指劳动者本身并不存在过错,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举证责任:就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单位主张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就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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