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合同工资吗?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签合同的时候说试用期工资比合同里写的工资低很多。我不太懂这合不合法,想知道试用期工资是不是不能低于合同工资呀,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来保障我们劳动者的权益呢?
展开


在我国,试用期工资是有明确规定的,并非随意设定,是受到法律约束和保护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规定从多个方面保障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基本权益。 首先,“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是从单位内部工资体系和劳动合同约定两个角度来考量的。也就是说,即使是试用期员工,其工资也不能过低。例如,若你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每月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5000元的百分之八十,也就是4000元。同时,如果单位有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也不能低于这个标准。 其次,“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一个底线要求。无论单位的工资体系如何,也不管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多少,试用期工资都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比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这个数额。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低于法定标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其补足差额。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