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员工无故旷工一天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规定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还可能会有警告处分。我想知道按照劳动法,公司这样的规定合理合法吗?想了解劳动法里对于员工无故旷工一天到底有怎样明确的处罚标准,能不能扣这么多工资,希望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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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劳动法体系下,员工无故旷工一天的处罚标准如下: 首先是工资扣除方面。旷工当天,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当日工资,因为旷工相当于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能额外多扣工资,比如“旷一天罚三天”这种做法是违法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只有当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且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例如,员工当月工资5000元,因旷工给单位造成损失需赔偿,每月最多扣1000元。 其次是其他处罚措施。旷工行为在很多单位属于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具体处罚会结合公司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如果公司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且公示,规定了对旷工的处罚,那么轻微旷工可能会受到警告;若旷工行为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雇该员工。不过,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的相关规定,确保解除行为合法。 总之,用人单位对旷工员工的处罚要合理合法,既不能随意克扣工资,也要有充分依据来实施其他处罚措施。员工如果认为用人单位的处罚不合法,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者请假不准而不出勤,是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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