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三个月工资,个人是否有权申请离职并获得赔偿?
我所在的公司已经拖欠我三个月工资了,生活都快成问题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申请离职,并且能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呢?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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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时,员工在一定情况下是有权申请离职并获得赔偿的。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这意味着,当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时,员工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这里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通俗来讲,就是公司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给员工发工资。就像您遇到的公司拖欠三个月工资这种情况,显然是符合这一规定的,所以您有权利申请离职。 其次,关于赔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因为公司拖欠工资,员工依据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综合上述法律规定,公司拖欠您三个月工资,您有权申请离职,并且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您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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