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农村给个人打工超过三年该怎么办?

我在农村给一个人打工,到现在已经超过三年了。一直没签合同,工资也是有时准时给有时拖欠。我也不知道之后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是继续干下去还是有别的办法保障自己权益,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这种情况我该咋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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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务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农村给个人打工超过三年,这种雇佣关系虽然与正规企业的劳动关系有所不同,但依然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来保障劳动者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确个人之间的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是有区别的。劳动关系一般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而这里给个人打工属于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比如您在农村给这个人打工,对方支付您工资,这就是典型的劳务关系。 如果在这三年期间,对方拖欠您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您作为提供劳务的一方,有权要求接受劳务的一方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如果没有约定报酬支付时间和方式,按照交易习惯来确定。若对方一直拖欠,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协商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工作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 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这些证据就可以证明您为对方提供了劳务以及对方拖欠工资的事实。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另外,如果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根据《民法典》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对方存在过错,对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在这种劳务关系中,为了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尽量与对方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支付方式等重要事项。这样在出现纠纷时,能有更明确的依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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