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清偿有哪些规定?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最近公司经营不善,好像要倒闭了。我担心我的工资拿不到手,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对于工资清偿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工资清偿指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应得工资的行为。当出现用人单位破产、解散等情况时,工资清偿就显得尤为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一规定保障了劳动者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基本权益。 如果用人单位遇到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等情况,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指出,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当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劳动者的工资在破产清偿中是处于优先地位的。 劳动者在遇到工资清偿问题时,应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