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拿不到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存在一些拿不到双倍工资的情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双倍工资具有惩罚性质,旨在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其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一种拿不到双倍工资的情形是,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在于劳动者。如果是劳动者拒绝签订,且用人单位已尽到合理的催告和通知义务,比如有书面通知、聊天记录等证明材料,那么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双倍工资。因为法律强调的是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未签订合同,而这种情况并非用人单位的主观故意。 第二种情形是超过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劳动者在知道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后,没有在一年内申请仲裁,那么就可能无法通过仲裁途径获得双倍工资。因为仲裁时效是为了促使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 第三种情形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单位的工作要求,且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这种情况下,虽然没签合同,但从公平角度出发,可能也不会支持双倍工资。因为劳动关系的建立不仅要求有劳动行为,还要求劳动行为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要求。 最后,对于一些特殊身份的人员,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人事主管等负责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如果他们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主张双倍工资,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得到支持。因为他们本身的职责就包含了与员工签订合同,他们未签合同很难认定为是用人单位的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