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违约房子没有交易成功是否要给中介费?
最近在进行房屋买卖,和卖家、中介都签了相关合同,结果卖家突然违约不卖了,房子交易没成。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需不需要给中介那边支付中介费啊?主要是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我有没有支付这笔费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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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卖家违约导致房子没有交易成功的情况下,是否要给中介费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在《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有规定。 如果中介没有过错,且中介服务合同明确约定,不管交易最终是否成功,只要中介提供了相应服务,就需要支付一定费用,那么可能需要支付部分中介费。因为中介在整个过程中付出了劳动,像寻找合适房源、带买家看房、协助双方协商等。 要是合同约定只有在交易成功的情况下才支付中介费,由于交易未成功是卖家违约导致的,买家通常无需支付中介费。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中,即便合同约定交易成功才支付,法院也可能会根据中介的工作量和实际付出,判决支付一定的合理费用。 相反,如果是中介人员故意隐瞒了与签订合同密切相关的关键信息,或者提供了虚假的情况,从而对委托方造成了损失,使得房屋交易无法达成,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下中介公司不能收取中介费。 总之,具体是否支付以及支付多少,要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相关概念: 居间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另一方当事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居间人: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 委托人:给付报酬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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