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用工中,劳动者发生工伤由谁担责?
我对共享用工中劳动者工伤担责问题不太清楚。我所在的公司参与了共享用工,现在有个员工在共享工作期间受伤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到底是我们公司担责,还是接收员工的公司担责,想详细了解一下责任划分的具体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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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共享用工中,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责任的承担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共享用工的概念,共享用工也叫“共享员工”,是在特殊时期,原用人单位和缺工单位为调节用工的富余或紧缺,在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保留劳动关系且征得劳动者同意的前提下,由缺工单位使用劳动者劳动力进行生产经营的特殊用工方式。 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是共享用工平台的正式员工,那么共享用工平台要承担工伤责任,为其提供工伤保险和赔偿。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对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或者支付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偿金、康复费等待遇;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为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支付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生活费等待遇。 若劳动者并非共享用工平台的正式员工,而是与雇主或客户建立了临时劳动关系,责任通常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要是共享用工平台没有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导致劳动者工伤,平台可能需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是原用人单位和缺工单位之间的共享用工模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比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98号)也明确,劳动者在缺工企业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由原企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补偿办法可与缺工企业约定。 总之,共享用工中劳动者工伤责任承担较为复杂,需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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