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那个月只做了几天,公司应该买社保吗?
我这个月离职了,但是只上了几天班。现在公司说因为我上班天数少,不给我买这个月的社保。我不太清楚公司这样做合不合理,想了解从法律角度来看,离职当月只工作几天,公司到底应不应该给我买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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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说,判断离职当月只工作了几天公司是否应该购买社保,需要依据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来确定。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到劳动关系终止的这段时间。简单来讲,就是你正式在公司上班,公司也认可你为其工作的这段时间。只要在这个期间内,公司就负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这是因为社保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同时,《劳动合同法》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于离职当月只工作几天的情况,如果在这几天内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那么公司就应当为你购买社保。例如,你在月中离职,只要公司在月初没有办理社保减员手续,且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还未解除,公司就有义务为你缴纳该月的社保。但如果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办理了社保减员,并且符合相关程序,那么可能就不会为你缴纳该月社保。不过,具体是否办理减员以及减员是否符合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如果你认为公司存在不缴纳社保的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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