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岗位调动选择离职,公司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吗?

公司给我调动岗位,我不接受就选择了离职。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是应该给我经济补偿啊?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弄明白公司有没有这个义务给我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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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因岗位调动而选择离职的情况下,公司是否需要给予经济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动你的岗位,没有与你协商一致,那么这种岗位调动可能是不合法的。 当公司单方面调动岗位不合法时,劳动者选择离职,公司通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因为公司的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而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公司未经协商一致擅自调动岗位,可能被认定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然而,如果公司与你协商一致进行岗位调动,并且你也同意了这种调动安排,之后你又选择离职,那么公司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对岗位调动达成了共识,是对劳动合同的合法变更。所以,判断公司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的关键在于岗位调动是否经过了你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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