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报工伤赔偿是否要先辞职?

我之前在工作时受了伤,现在准备申请工伤赔偿。但有人跟我说要先辞职才能拿到赔偿,我有点拿不准。我不想失去这份工作,又担心不辞职就没办法顺利拿到赔偿。所以想问问,报工伤赔偿是不是一定要先辞职才行?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保险
  • #解除劳动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报工伤赔偿并不一定需要先辞职。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赔偿的基本流程。当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最后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这一系列流程并不以辞职为前提条件。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这说明,职工在在职期间就可以依法享受工伤赔偿待遇。 不过,在某些情况下,辞职可能会涉及到一些额外的赔偿项目。比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才会涉及到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报工伤赔偿就必须先辞职,只是辞职后会有这些额外的赔偿情况。 综上所述,报工伤赔偿不需要先辞职,职工在职期间就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和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涉及到解除劳动关系的额外赔偿项目,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辞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