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需要先离职吗


工伤赔偿并非一定要先离职。 首先,要明确工伤赔偿是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应获得的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支付方式。如果员工没有伤残,恢复正常工作后就可以结算相关费用。要是员工已经伤残,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就应结算当前产生的费用,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对于1至4级伤残员工,还需办理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手续。这部分赔偿并不依赖于离职。 对于5至10级伤残的职工,在离职时,社保机构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这也不意味着必须先离职才能拿到其他赔偿项目。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鉴定结果出来后就应当支付,与是否离职无关;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只要符合规定,也都是及时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用先离职。 而且,若用人单位在员工工伤期间,以非过错性解聘或经济性裁员等方式终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进行赔偿。 总之,工伤赔偿不一定要先离职,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比如职业发展规划、与用人单位的关系等,综合考虑是否离职以及何时离职。同时,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工伤赔偿权益。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享受的各项补偿和福利。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通过鉴定确定职工的伤残等级,从而确定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基金对因工伤致残的职工一次性支付的补助金,数额根据伤残等级确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职工因工伤致残离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后续医疗保障等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职工因工伤致残离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帮助职工重新就业等的费用。





